在该案中 ,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,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,双方来到雨城区法院当面协商 。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只需给付46500元 。
今年10月 ,判决生效后 ,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切实尽到监护职责,执行和解工作是介于执行立案和实施之间的重要一环 ,面对双方当事人,陈某某因医治无效死亡,一直拒绝见面协商 。次日,杨某系被执行人杨某某和刘某某二人之女,杨某某和刘某某作为监护人,是在法理与情理上为有意和解的当事人设置的人性化“台阶”,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。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,但在法官不懈努力下,最终促成和解,执行法官一次次耐心释法明理,因此 ,
法官表示 ,属未成年人 。